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簽訂合同需要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壹般只適用於工程金額的壹些具體內容。封面不需要蓋章,在最後壹頁蓋章就行了。因為合同是幾份的,壹般在最後壹頁加蓋單位印章就可以了。除了在最後壹頁蓋章,還可以在其他頁蓋章,比較嚴格。最後壹頁蓋章,合同效力不受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勞動合同修改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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