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強制執行條款民間借款合同已經過公證處公證。壹般情況下,債權債務關系應該是清晰的,出借人和借款人對於還貸沒有疑問。但民間借貸合同公證後也可能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舉個例子,如果借款人聲稱已經償還了部分貸款,但是貸款人卻說所有貸款都沒有償還,那麽就會產生糾紛。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五十六條應當事人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不能出具執行證明。貸款人申請執行證明時,如雙方對還清貸款和支付利息均無疑問,公證處應出具執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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