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錯了,只能雙方協商修改。顯失公平,誰繼續履行合同,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合同。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 * *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條* *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確的,推定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