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還財產。合同的無效或者撤銷,表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應當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
第二,折價賠償。合同無效或者解除後,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
第三,賠償損失。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有過錯的壹方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