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書壹般來說,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包括: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標的物、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期限、履行的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簽訂合同的過程壹般包括要約和承諾的過程。要約是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應當具體、明確。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壹致。如果締約雙方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方式訂立合同。,他們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簽署確認函,簽署確認函時合同成立。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要約人和承諾人都必須註意合同的內容與之前相比是否發生了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