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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爭議的條款怎麽寫?

法律解析: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以及其他與糾紛有實際關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壹條當事人可以采用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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