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財產是指以贈與、遺棄、惡意低價轉讓等方式隱匿財產的行為。,以達到其非法占有非法財物的目的。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行使撤銷權,維護自身權益。法院認定,轉賬的依據是短時間內有大量資金進出,且此類資金進出與離婚前差異較大。例如,對於銀行存款,識別和轉移資產的行為:
1.短時間內有大量資金進出。
2.而且大量資金的進出無法合理解釋。
3.這壹大筆錢的進出與離婚前的流水相比,明顯是不正常的,也就是大筆錢的進出不正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