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的主體包括甲方和乙方..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主體,也稱合同當事人,甲、乙只是合同主體的代詞。甲方和乙方分別是誰,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