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國家,不滿18歲結婚是非法的。未滿十八周歲結婚是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屬於無效婚姻。且無效婚姻自始無效,期間取得的財產按同居財產處理。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8歲。應該鼓勵晚婚晚育。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效: (壹)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