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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企業非退休職工死亡,公司依法有哪些賠償?

因病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訂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退休、退職後死亡,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力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除勞保基金項下發給企業兩個月平均工資作為喪葬補助費(現各地已有調整)外,其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由勞保基金按下列規定壹次性支付:其供養直系親屬。 對於兩個人,死者的工資為九個月;三人以上的,死者工資為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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