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妳的嶽父去世時,妳的繼母和妳的繼子女之間沒有法律關系。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是不需要支持的。不提供維護包括不提供住房,即不需要提供住房。
但如果後媽沒有子女,無家可歸,法律要求妳依據公序良俗原則繼續贍養她,妳就不應該拒絕。
如果妳的繼母養育了妳,也就是建立了贍養關系,妳就有贍養義務。
從妳的情況來看,以上兩點都不存在,所以妳可以不贍養繼母。
上面說的是法律義務。除了法定義務,還有約定義務。如果妳和繼母約定了撫養費或者居留權,法律還是會要求妳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撫養費或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