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2%(或前2)為A+,2% ~ 5%為A(不含2%,下同),5% ~ 10%為A-,10% ~ 20%為B+,20% ~ 30%為B,30%。
評價結果以“分級”的形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照“學科整體水平”的百分位數進行評分。
發布評估結果的目的
公布評估結果的目的是為參與者提供客觀信息,了解學科的優勢和不足,促進學科內涵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為學生選擇學科和專業提供參考;同時,社會各界也將了解我國高校和科研單位學科內涵建設的現狀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