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登記的載體是戶口本,是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制作的記錄和留存戶籍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件。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錄的項目包括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親屬、結婚、離婚、收養、死亡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口既包括家庭戶口,也包括集體戶口。但是,戶籍必須有具體的地址。只有將人和地址合並,經戶口登記機關登記,才能在法律上認定為戶口。在生活中,人們經常把戶口和戶籍當作同壹個意思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