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有執業權利,有按照有關規定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二)獲得與其護理工作相適應的健康保障和醫療保健服務的權利。(三)獲得與本人專業能力和學術水平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和職稱的權利;有權參加專業培訓,從事學術研究和交流,加入行業協會和專業學術團體。(四)有權獲得與履行護理職責有關的疾病診療、護理等信息,有權對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主管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任何具有中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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