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在執行醫囑時應謹慎對待口頭醫囑和“必要時”醫囑。壹般不執行口頭命令。在緊急情況等特殊情況下,當必須使用口頭醫囑時,護士應向醫生重復醫囑,並確保醫囑正確無誤後再執行。執行醫囑後,應盡快記錄醫囑執行的時間、內容及當事人當時的情況,並要求醫生及時補寫書面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