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
人身損害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五十條
侵害人格尊嚴的責任經營者侵害消費者人格尊嚴、侵害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個人信息保護權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