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類別。
結合法律規定,從主體、客體、適用的角度。
1.編章和說明的情況:壹地三區+指導性專項規劃
(1)主題: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2)對象:壹地三區十個引導計劃,但具體範圍只有九個(水利除外)。
《規劃環評條例》第10條第2款:指導性規劃是指以發展戰略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規劃。
(3)適用性:在規劃過程中編制。
2.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10項。
(1)主題: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
(2)對象:十個專項規劃中的非指導性規劃,但在特定範圍內只有九個(林業除外)。
(3)適用性:在專項規劃報批前編制專項規劃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