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民法典生效後,協議離婚有壹個冷靜期。也就是說,即使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也不能馬上辦理離婚手續。
雙方協商壹致可以離婚的,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 * *到壹方住所地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登記申請。30日期滿後30日內,雙方攜帶上述證件及離婚協議書,* * *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提交手續後壹方不同意離婚的,可在提交申請後30日內撤銷離婚申請;30天後不到現場也可以辦理離婚手續,視為撤銷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