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法的規定,法律草案表決稿應當由NPC人大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具體流程如下:
1.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研究擬訂法律解釋草案,由主任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法律解釋草案經常委會會議審議,由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進行審議和修改,提出法律解釋草案表決稿。
3.法律解釋草案表決稿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由常務委員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