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制定並頒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經國務院批準並頒布,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行政法規的依據是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的效力僅次於基本會計法。
企業會計準則是為了規範我國的企業會計行為,由財政部代表國家制定的。財政部是靠行政權力運行的,所以可以說是壹部會計行政法規。但是,它不屬於法律。《企業會計準則》詳細規定了各種會計行為規範,本身就是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最典型代表。當然,我國還有很多統壹的會計制度沒有體現在準則中。也就是說,標準只是壹種統壹的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