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婚前檢查的規定是:1母嬰保健法第七條,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務,進行婚前醫學檢查;2.第八條。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和相關精神疾病的檢查;3.其他法律法規。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壹條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