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強行勸酒。比如用沒喝夠朋友之類的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喝醉、不省人事、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勸其喝酒。第二,就是在明知自己不能喝的情況下,還要勸對方喝。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第三,護送醉酒的人不安全。比如,當飲酒人已經失去或者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力,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且飲酒人未能將其送往醫院或者安全送其回家,最後醉酒駕駛人未能勸阻,造成車禍等損害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