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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有哪些?

法律主觀性:

婚姻法目前已經廢止,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適用如下: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2.實施家庭暴力;

3.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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