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目前已經廢止,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適用如下: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2.實施家庭暴力;
3.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