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因為孩子小,父母才應該承擔責任;子女年滿16周歲,以勞動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完全民事責任能力人。父母和孩子在法律上是獨立的,壹切後果由孩子自己承擔。
按照妳說的,妳的孩子有錯,另壹個孩子也有錯。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在談判過程中,雙方都應該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誰不關心自己的孩子?其實對方的要求並不過分,只是為了檢查壹下,讓對方放心。
換位思考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