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婚姻法第168條是什麽?

婚姻法第168條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六章,包括總則、婚姻、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責任、附則,第***51條。沒有168文章

關於婚姻的法律規定詳見《民法典》第五卷(第1040條至第148條)。

《民法典》第168條

第168條?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其代理的其他人同時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 上一篇:懷孕五個月後可以墮胎嗎?
  • 下一篇:幾分鐘的安全警告視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