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為人故意趴在軌道上或者與列車相撞,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責任。如果肇事者是因為其他原因被撞,鐵路局可能要進行賠償。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保護和警示義務,受害人有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全部損失80%至2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在鐵路運輸中發生人身損害,鐵路運輸企業證明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壹)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受害人故意躺在軌道上、碰撞等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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