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法律特征表現為:其設立的目的不僅在於通過分散風險來解除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而且在於填補受害人的損害,使其獲得快速、公平的賠償;保險公司經營這個保險業務不是為了盈利,整體盈利應該在保費和賠付之間得到保障;保險公司不得拒絕特定人群的保險。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五條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保險公司可以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為保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實施,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未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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