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政府機構和單位的分類負責人是指

政府機構和單位的分類負責人是指

單位負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機關、單位的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是保密工作負責人,負責本機關、單位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機關和單位是指國家機關、從事國家管理和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包括國家元首、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
  • 上一篇:華為手機如何獲得防疫補貼?
  • 下一篇:家庭房產糾紛法院能判決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