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權利與人權:人權是基本權利的源泉,基本權利是人權憲法化的具體表現。區別如下:(1)人權是自然權利,而基本權利是法定權利;(2)人權具有道德效力,而基本權利由制度保障,其效力和領域有限;(3)人權是壹個價值體系,而基本權利是具體的。(4)人權源於自然法,基本權利源於人權。
生命權被添加到個人自由中:自然法意義上的權利和價值,國家保護生命權的義務,為全社會樹立憲法權威,提高社會成員的憲法意識。
生命權的具體內容:1。辯護權。享受生活的權利。要求生命保護的權利。生命權的不可減少性也體現為壹項法律義務。
主體是自然人,而不僅僅是公民的權利。生命權是基本權利價值體系的基礎和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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