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通常是指在基層提供法律援助、調解、仲裁等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法律援助人員、法律調解員和人民調解員。壹般來說,這些從業人員在法律援助機構、司法機關、社區司法所等單位工作,屬於公益服務性質,壹般不是合同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壹般通過招聘或公開選拔進入事業單位或單位工作,擔任公職人員或事業編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