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權基於雙方的法律行為而發生變動,如因買賣合同、互惠、贈與而取得所有權;或者通過與他人訂立設定其他物權的合同,設定抵押、質押等其他物權;或者因合同約定的物權期限屆滿。
2.財產權是基於單方面的法律行為而產生的,例如,財產權是由意誌創設的或是被放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