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檢查:檢查部門通過審計、核查、檢查和檢驗,全面了解被監督對象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和行為合規性,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違法行為。
2.違法處理:檢查部門對發現的問題和違法行為依法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警告、罰款、行政處罰等。,以維護社會公平秩序和公共利益。
3.法律監督:檢查部門對被監督對象行使法律監督權,保證其遵守法律法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和正常的經濟秩序。
4.協調指導:巡視部門負責指導和協調下級巡視機構的工作,保證巡視工作的規範性,對下級巡視機構的工作進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