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監護的法律規定
關於監護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又稱拘留。是指在壹定期限內限制被羈押、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強制狀態。羈押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拘留室。偵查羈押期限可分為壹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和重新計算的羈押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拘留偵查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上一篇:
會員卡過期不允許消費怎麽辦?
下一篇:
繼子是否有贍養繼父的義務?
相关文章
福建監理開標專家審核福建招標采購網招標公告需要多長時間?
哪條法律規定有舉牌的機構具有同等效力?
求西班牙法律百科中文版下載。
橘子情感修復婚姻怎麽樣?有效嗎?
不明碼標價是反對哪部法律法規?
遼陽哪裏可以找到卷板機卷鋼筋?
我想問壹下:法律、國際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在老版本和新版本(2011版本)之間變化有多大?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