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和是否網上備案無關。犯罪就是犯罪。
聘請律師,自首,然後爭取緩刑,這在實踐中應該不難,才是上策。
從實際的角度來說,我覺得經過這麽長時間,應該可以和受害人協商出壹些錢讓他不追究,另壹方面花壹些錢疏通和公安的關系,兩全其美。但是,有壹些操作上的問題。如果妳不小心,妳可能會浪費錢,什麽也做不了。所以,看對方是誰,心態如何,很重要。這是中策。
回去不理他讓他走也不是不可能,因為受害者可能沒那麽生氣,想操妳太久,而且公安機關壹直是老傳統,報案了可能沒人理。中國有很多這樣的事情,這才是上策。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