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合同協商是簽約代表為簽訂集體合同進行協商的法律行為。主要步驟如下:①談判準備。②咨詢會。集體協商會議由雙方首席代表輪流主持,按以下程序進行:壹是宣布議程和會議紀律;然後壹方首席代表提出談判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另壹方首席代表回應對方的要求;第三,雙方就討論的事項各抒己見,進行充分討論;最後,雙方首席代表總結了各自的意見。(三)集體合同草案或者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