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其實只是壹個單獨的企業法人,但大多數情況下有很多下屬企業,或者是關聯、控股公司,本質上構成了壹個利益集團。
集團公司的法律責任其實和壹樓差不多。
視其與相關企業的關系,集團公司本身只對自己負責。如果關聯公司是非公司法人,即集團公司的分公司,那麽集團公司將對分公司的所有行為負責。
相關公司為子公司的,集團公司已完成出資義務的,在其出資範圍內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