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解析:籍貫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永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也稱祖籍或籍貫,籍貫原則上壹般來自父方,某些特殊情況下來自母方,籍貫為原籍貫。戶籍地是指我國戶口本的戶籍所在地,壹般指父母出生時的戶籍所在地,通常是戶口本的戶籍所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國人民和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五條* * *自然人的住所,是指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住所;經常居住地與居住地不壹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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