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四)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效: (壹)依照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第五百零六條的規定無效;(二)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3)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