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檢定依據不同: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計量器具的法定檢定應當按照計量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而第27條規定,特定計量器具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定。
3.檢定義務不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法定程序自行或者委托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法定計量器具檢定。第二十七條則規定,特定計量器具可以由制造、修理、使用單位自行檢定,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