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0,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必須提交黨組會議討論,分管領導根據會議決定審批相關文件。但是,會議記錄不是強制性的。
2.1,000元以下的村集體資產由分管村財務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費用由兩委集體討論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