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壹條規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