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投資的定價方法:技術投資應根據技術對公司的預期貢獻和未來價值的總評估,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或由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專業的價格評估和評價。同時,法律還規定,在評估技術投資時。不得高估或低估價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可以用貨幣作價並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但是,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能作為出資的財產外,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核實,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價格。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定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