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戶籍: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城區、歷城區、長清區戶籍。房產:市內六區、濟南高新區、市南部山區無住房、無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含)的;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享受拆遷後戶型最低標準待遇且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或者之前已購房並出售但未滿三年的家庭,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在限定的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下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建設,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社會力量建設。公租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