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制度是規定自然人死亡後財產歸屬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自然人死亡後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的轉移方式、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繼承範圍、處理繼承的原則和方法、遺囑如何執行等。
第六部分“繼承”在現行繼承法的基礎上修改和完善繼承制度,以適應人民群眾處理繼承問題的實際需要。
第壹點:增加了有血緣關系的幾個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且死亡時間難以確定的繼承規則。
第二點:完善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
要點三:完善代位繼承制度,即侄女、侄子、侄女都可以代位繼承。
第四點: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
第五點:修改遺囑效力的規定,刪除現行繼承法中關於公證遺囑優先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