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繼承,即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法享有法定繼承權;
2.遺囑繼承;
3.代位繼承;
4.繼承;
5.其他繼承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33條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部分的解釋(壹)第三十八條
繼承開始後,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產,在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產的權利轉移給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