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屬於直系親屬。直系血親除了自然的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虛構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都是直系血親。《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壹條: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建立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