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關於加班工資的規定,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資按照65438+日平均工資的0.50%計算;周末加班的,按照日平均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照日平均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因此,如果周末和法定節假日重疊,加班工資按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壹條* *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應當實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