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地位:安全生產行政法規是國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是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據。它由憲法和法律授權,由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制定,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效力:安全生產行政法規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適用於全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規定了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管理措施和責任義務,對相關主體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