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章程。
第壹條符合黨發展黨員條件、願意遵守黨的章程的中國公民和公民,可以申請入黨。
第二條申請入黨,必須有兩名黨員介紹,並提交入黨申請書。分支機構及其地方機構檢查合格後,由分支機構會議通過,其地方機構審核,省級市機構批準(省直屬分支機構報省級機構)。省轄市組織報省組織備案,省組織報中央組織部備案,並書面通知本人及其工作單位。黨齡從支部會議通過之日起計算。中央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直接吸收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