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車等機動車不準拖掛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符合以下規定:
卡車、半掛牽引車和拖拉機只允許牽引壹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小型客車只允許牽引掛車或總質量小於700公斤的掛車。拖車不準載人;
由卡車牽引的拖車的裝載質量不得超過卡車本身的裝載質量。